監、環、警三度聯合出擊 強力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動態圖組】
【港都新聞訊】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民眾安全、防止改裝及噪音車輛嚴重妨礙安寧,環保、監理及警察單位,日前第三度聯合出擊,強力稽查取締,還給民眾安全清靜的生活環境。
有鑑於改裝及噪音車輛,常行駛於路面寬闊且車流不甚頻繁之山區省道,不僅嚴重妨礙地區安寧,甚至危及民眾生命安全,更被誤認有競速情事,為杜絕此歪風,湖內警分局日前特依大數據分析,擇定改裝及噪音車經常出沒地點、時間,並函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旗山監理站,一同執行109年度第三次「監、環、警聯合稽查」,針對改裝及噪音車輛加強攔檢稽查。
本次聯合稽查擇於假日在本市田寮區台28線道進行,環保單位現場架設相關儀器,負責噪音及空污檢測工作,而監理單位則針對攔檢車輛,逐一檢查有無變更車體、設備不足等缺失情形,過程共攔檢20餘部大型重(貨)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結果發現有疑似改裝(變更)排氣管者,環保局人員當下會開立複檢通知書,請車輛所有人於指定日期至指定處所進行檢驗,檢驗合格者將貼上合格標章,未通過檢驗或未到場檢驗者,即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處罰,另監理站人員對於車體設備有缺失者,則是請車輛所有人改善後,再前去監理單位複檢,未通過或未到場者,將依罰則較重的公路法處罰,亦會連續處罰至改善完備為止,如此嚴格的標準都是在告知駕駛人務必遵守相關規定,才能維護他人用路安全,及保障社區的安寧秩序,不可因自己的違法行為造成他人的不便。
湖內警分局長洪振順表示,此次特別邀請環保及監理單位,共同執行109年度第三次聯合稽查,目的在於防制事故發生,並還給市民清靜安寧秩序,爾後仍會不定期邀請環保及監理單位共同執行稽查工作,以保障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及安寧居住環境。
|